我会成立“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
时间:2024-08-27 10:37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本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老年志愿者的政治优势和榜样力量在我市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爱心厦门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根据上级的指示,依据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分别报请省民政厅和市志愿者联合会同意,本会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全体理、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设立“厦门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作为本会的下属机构。

  

  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原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队委会负责“专委会”成立大会的筹备工作,包括拟定“专委会”工作制度、酝酿推荐参会代表、“专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及下设四支服务队队长人选等。经认真筹划,本会原“服务队”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在厦门市爱心护理院召开“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成立暨会员代表大会”。市老年基金会会长李建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培军(原“服务队”队长)、原“服务队”副队长陈子韻、办公室主任蔡志琼(原“服务队”副队长)、副主任黄赵鹏(原“服务队”干事)及原“服务队”队委会、队员代表共16人参加会议,陈子韻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主任、副主任、队长人选推荐名单》、《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工作制度》。

  

  新当选的“专委会”主任、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培军代表首任专委会的副主任委员、委员和各位队长,对基金会的领导和全体会员们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原助老志愿服务队的全体队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即“三个自觉”、“三个严格”:自觉服从基金会的领导,接受监督检查、自觉服从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做合格会员单位、自觉服从新形势下全市老龄工作和老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厦门市老年基金会章程》以及专委会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志愿者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会会长李建福在讲话中对原助老志愿服务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夯实基础,壮大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二是立足服务,创建助老志愿服务品牌;三是因地制宜,拓宽助老志愿服务领域;四是整合资源,完善助老志愿服务机制;五是练好内功,提升助老志愿者素质。李会长希望“专委会”成立后,延续保持和发扬原“服务队”开展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承接并完成市志愿者联合会和本会赋予“专委会”创建文明城市和助老服务的各项任务,一如既往地立足服务,以助老、敬老为重点,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打造我市助老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助推我市的老龄工作和老年公益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厦门市爱心护理院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大力支持,该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秦维霞会后还专程看望与会代表,并与大家一起合影留念。